重庆双桥分局对辖区涉药单位实行失信“黑名单”通报制
作者:佚名 来源:SFDA网站 点击数: 2008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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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药品监管力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桥区分局建立了对辖区涉药单位实行失信“黑名单”通报制。 该制度规定:一是辖区内的有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涉药单位均列为通报对象;二是通报具体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三是每季度最后一周,由分局市场监管科以分局“简报”的形式,将有不良行为的涉药单位的具体名称、主要不良行为事实以及行政处理结果等予以通报,年终以分局正式“文件”形式汇总通报并存档备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失信涉药单位,分局还将在一些会议上予以实名通报;四是分局市场监管科、各镇街药品监督执法组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守法的涉药单位,加大惩治力度。同时,注重引导教育和规范,督促涉药单位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确保安全。对守法守信的涉药单位,采取相关措施,给以扶持,积极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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