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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局六项措施强化驻店药师管理

作者:王蕾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点击数:  2008年08月18日
导读:        为杜绝少数药店存在的“挂名药师”现象,淮安市淮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驻店药师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严把审查关。该局采取调查、暗访、考试等多种形式对新开办药品零
    为杜绝少数药店存在的“挂名药师”现象,淮安市淮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驻店药师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严把审查关。该局采取调查、暗访、考试等多种形式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驻店药师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新申请开办药店,严格审核药师资格和企业聘用合同,要求被聘用药师签署按时在岗保证书,严把源头关。 
    二是实行驻店药师签名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驻店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企业驻店药师签署自我承诺书,保证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 
    三是实行驻店药师挂牌明示制。要求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 
    四是建立驻店药师信息档案。将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个人姓名、从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一并记入档案,建立了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信息数据库,以此加强驻店药师的动态监管。 
    五是加强驻店药师培训教育。定期举办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培训班,加强对药品分类管理知识、药品不良反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驻店药师的业务能力,切实发挥用药的咨询指导作用。 
    六是加大驻店药师在岗督查力度。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督查,在开展GSP跟踪检查,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诚信建设中,都把药师是否在岗作为否决条款,对检查中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作者单位:淮安市淮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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