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局积极营造“和谐监管”氛围
作者:佚名 来源:SFDA网站 点击数: 2008年09月21日
导读: 为更好地营造和谐监管氛围,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四项制度,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制度,营造“和谐监管”氛围。 一是监管建议书制。对涉药单位首次违法且行为轻微、未对社会造成危害
为更好地营造和谐监管氛围,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四项制度,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制度,营造“和谐监管”氛围。
一是监管建议书制。对涉药单位首次违法且行为轻微、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免于行政处罚,通过发放行政监管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这样既体现了人性化执法,又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约谈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相对人对法律法规、有关政策重视不够、贯彻执行不力,药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和隐患,诚信考核被评为失信或严重失信,群众举报较多等现象时,即对涉药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进沟通交流,指导相对人及时改进。
三是监督检查明示制。将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局网站上公布,并将不同涉药单位重点监管检查内容汇总成《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明示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必须按明示表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并可将“明示表”作为现场笔录,在“明示表”上打“√”或打“×”来快速完成现场检查笔录。此项制度的推行,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行为,促进了监督检查的公开、公平,而且提高了现场检查的工作效率。
四是通报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发至各相关企业,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及存在原因、提出建议,帮助企业整改,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质量管理。
一是监管建议书制。对涉药单位首次违法且行为轻微、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免于行政处罚,通过发放行政监管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这样既体现了人性化执法,又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约谈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相对人对法律法规、有关政策重视不够、贯彻执行不力,药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和隐患,诚信考核被评为失信或严重失信,群众举报较多等现象时,即对涉药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进沟通交流,指导相对人及时改进。
三是监督检查明示制。将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局网站上公布,并将不同涉药单位重点监管检查内容汇总成《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明示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必须按明示表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并可将“明示表”作为现场笔录,在“明示表”上打“√”或打“×”来快速完成现场检查笔录。此项制度的推行,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行为,促进了监督检查的公开、公平,而且提高了现场检查的工作效率。
四是通报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发至各相关企业,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及存在原因、提出建议,帮助企业整改,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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